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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U8体育 发布时间: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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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诉于正案终审U8国际 U8国际官方网站 U8体育APP下载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诉人余征、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简称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东阳星瑞公司因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初字第79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2月5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4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余征和东阳欢娱公司共同的委托代理人马晓刚上诉人余征的委托代理人韩颖上诉人湖南经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向农、邱鹏飞上诉人东阳欢娱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陶鑫良上诉人万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于军、谢彤上诉人东阳星瑞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俞蓉、朱玉子和被上诉人陈喆的委托代理人王军、王立岩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陈喆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陈喆笔名琼瑶于1992年至1993年间创作完成了电视剧剧本及同名小说《梅花烙》统称涉案作品并自始完整、独立享有涉案作品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权、摄制权等。涉案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多次出版、发行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与社会认知度、影响力。2012年至2013年间余征未经陈喆许可擅自采用涉案作品核心独创情节进行改编创作电视剧剧本《宫锁连城》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共同摄制了电视剧《宫锁连城》又名《凤还巢之连城》涉案作品全部核心人物关系与故事情节几乎被完整套用于该剧严重侵害了陈喆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在发现侵权之前陈喆正在根据其作品《梅花烙》潜心改编新的电视剧本《梅花烙传奇》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的侵权行为给陈喆的剧本创作与后续的电视剧摄制造成了实质性妨碍让陈喆的创作心血毁于一旦给陈喆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而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却从其侵害著作权行为中获得巨大收益从该剧现有的电视频道及网络播出情况初步判断该剧已获取了巨大的商业利益。陈喆通过网络公开发函谴责余征的侵权行为后余征不但不思悔改竟然妄称“只是巧合和误伤”无视陈喆的版权权益。因此陈喆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认定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侵害了涉案作品的改编权、摄制权2、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一切电视播映、信息网络传播、音像制售活动3、余征在新浪网、搜狐网、乐视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发表经陈喆书面认可的公开道歉声明4、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连带赔偿陈喆人民币2000万元5、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承担陈喆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1.3万元。

  余征及东阳欢娱公司在原审诉讼同辩称第一对于陈喆的著作权人身份存疑电视剧《梅花烙》的编剧署名是林久愉林久愉应为剧本《梅花烙》的作者及著作权人陈喆在本案中的诉讼主体不适格。剧本《梅花烙》从未发表过余征、东阳欢娱公司不存在与该剧本内容发生接触的可能电视剧《梅花烙》的播出也不构成剧本《梅花烙》的发表。第二陈喆主张的著作权客体混乱所谓《梅花烙》“剧本”、“小说”、“电视剧”既无法证明各自的著作权归属也不能证明余征、东阳欢娱公司曾有过接触因此陈喆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基础。陈喆提交的剧本《梅花烙》是在本案起诉后才进行的认证有可能是在电视剧《宫锁连城》播映后比照该剧进行的修改这样的比对相似度肯定非常高。因此对剧本《梅花烙》内容的真实性存疑。第三陈喆指控侵权的人物关系、所谓桥段及桥段组合属于特定场景、公有素材或有限表达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不能因为陈喆写过言情戏的主题此类表达就被陈喆垄断。陈喆在本案中主张的桥段不是作品的表达是其根据自己的想象归纳出的思想。第四陈喆指控的余征改编涉案作品的事实根本不存在剧本《宫锁连城》是独立创作。余征有证据证明剧本《宫锁连城》是在自己大量创作素材的基础上独立创作出来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作品。陈喆主张的作品主题、思想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综上陈喆主张的人物关系、相关情节、情节整体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剧本及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具体情节表达与涉案作品并不相似情节顺序也不一致即便有相似之处也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或者另有创作来源。因此陈喆的所有诉讼请求均没有事实和法律基础应予驳回。

  湖南经视公司在原审诉讼中辩称首先陈喆作为剧本《梅花烙》的著作权人身份存疑理由与余征、东阳欢娱公司的相关答辩意见相同。此外编剧与影视剧制作方就剧本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应有合同约定但陈喆并未提供过这类证据证明剧本著作权归属问题。因此陈喆作为本案诉讼主体不适格。剧本《梅花烙》的创作早于小说小说并不具有独创性。陈喆提交的剧本《梅花烙》线c;理由与余征及东阳欢娱公司的相关答辩意见相同。第二湖南经视公司并没有参与剧本《宫锁连城》的创作没有侵害陈喆的改编权。第三湖南经视公司作为电视剧《宫锁连城》的联合摄制方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全部行政许可手续且湖南经视公司是得到余征授权拍摄电视剧《宫锁连城》陈喆认为湖南经视公司侵权缺乏依据。第四陈喆主张的作品对比方式不科学对于剧本及电视剧《宫锁连城》概括的桥段不准确陈喆是按照自己的诉讼需要进行任意拼凑无法还原两部作品的真实原貌。实际上剧本及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台词设置等与涉案作品都不相同。第五只有独创性的表达才能得到保护明确其权利界限和保护范围这是本案审理的基础。陈喆从未明确其著作权保护的边界滥用权利其列举的21个桥段概括不符合法律规定。第六陈喆人为扩大了相似点的范围。此类题材有其惯用的方式。第七陈喆总结的人物关系、桥段等都属于思想和事实层面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思想情感创作出自己的作品任何作者都有权利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主题和题材进行创作。且剧本及电视剧《宫锁连城》在人物关系、情节表达、故事线索等方面均比涉案作品更加复杂对应在涉案作品及《宫锁连城》中的具体表达均不相似。第八即使剧本《宫锁连城》的创作侵害了陈喆就涉案作品享有的改编权湖南经视公司也没有侵害陈喆的摄制权因为改编作品也是独立的新的作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湖南经视公司根据剧本《宫锁连城》进行电视剧摄制没有侵权。拍摄一部好的电视剧剧本只是一个因素其中会有几百个桥段即使使用其中的21个桥段要求停止发行和赔偿损失也是不合理的这将严重影响文化的发展。从理论上讲陈喆应从改编侵权方获得赔偿但是无过错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对价给改编侵权人再从无过错方处要求赔偿显然要求了过大的保护。因此陈喆的所有诉讼请求均没有事实和法律基础应予驳回。

  万达公司在原审诉讼中辩称第一万达公司仅对电视剧《宫锁连城》进行了投资不享有该剧的著作权也没有参加该剧的报批宣传等主观和客观上没有侵权故意和事实。这在投资协议中已经有了明确的约定。电视剧拍摄中对故事梗概的调整万达公司无从得知不应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剧本及电视剧《宫锁连城》与涉案作品存在很多差异虽然其中的“偷龙转凤”等桥段有巧合但是人物塑造等明显区别于涉案作品。陈喆凄凉婉转的作品更符合九十年代的风格而电视剧《宫锁连城》是多线c;具有明显区别于涉案作品文字作品的独创性。第三《宫锁连城》明显具有独创性的特点不构成侵害涉案作品的著作权。相似之处应剔除思想再判断是否是惯常表达之后再进行比对看是否构成相似。且这种相似影响到权利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时候才涉及侵权电视剧《宫锁连城》的情节创意来源于公有领域《梅花烙》的作品只有十二万字电视剧《宫锁连城》中的人物关系属于清宫戏中的惯常使用该部分情节在公有领域也有很多相仿。即使认定这些桥段构成相似也只占到了电视剧《宫锁连城》的七十多分钟。因此万达公司认为电视剧《宫锁连城》具有明显的独创性没有侵害陈喆的著作权。陈喆称侵害其改编权和摄制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东阳星瑞公司在原审诉讼中辩称首先同意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的答辩意见。其次陈喆指称需要保护的是涉案作品的人物关系、故事情节、故事脉络。关于人物关系《梅花烙》仅仅是爱人关系主仆关系等这些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再次陈喆主张的21个情节根本不是著作权法中的情节只是高度概括的思想层面的东西。即使有些部分相似也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思想且二者在整体上也不相似。《梅花烙》写情之后还写了缘始终是爱情单线c;而《宫锁连城》是多线。二者的表达方式也是不同陈喆归纳的桥段都只是时间发展顺序不具有独创性在具体表达上与《宫锁连城》也不同。因此陈喆的所有诉讼请求均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剧本《梅花烙》于1992年10月创作完成共计21集未以纸质方式公开发表。依据该剧本拍摄的电视剧《梅花烙》内容与该剧本高度一致由怡人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怡人公司拍摄完成共计21集于1993年10月13日起在台湾地区首次电视播出并于1994年4月13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湖南电视一台首次电视播出。电视剧《梅花烙》的片头字幕显示署名编剧为林久愉。林久愉于2014年6月20日出具经公证认证的《声明书》声明其仅作为助手配合、辅助陈喆完成剧本。期间林久愉负责全程记录陈喆的创作讲述执行剧本的文字部分统稿整理工作。林久愉在其声明中称剧本《梅花烙》系由陈喆独立原创形成陈喆自始独立享有剧本的全部著作权及相关权益。

  小说《梅花烙》系根据剧本《梅花烙》改编而来于1993年6月30日创作完成1993年9月15日起在台湾地区公开发行同年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公开发表主要情节与剧本《梅花烙》基本一致。小说《梅花烙》的作者是陈喆。

  清朝乾隆年间京城富察氏硕亲王府福晋倩柔连生三女王爷一直没有儿子。现倩柔再度怀胎烧香拜佛盼得一男孩。回女翩翩是王爷寿辰接受的赠礼深得王爷喜爱并被王爷纳为侧福晋。倩柔在府中的地位受到严重威胁。倩柔的姐姐婉柔于是向倩柔献计一旦此胎再生女孩则不惜偷龙转凤换成男孩。三个月后倩柔临盆生下女儿偷龙转凤。送走女儿前倩柔用梅花簪在女儿肩头烙下梅花烙以便未来相认。新生的女婴在生产当夜被婉柔遗弃杏花溪边。江湖艺人白胜龄夫妇以卖唱为生这天在溪畔练唱偶然听见婴儿啼哭寻着哭声找到被遗弃的女婴发现女婴肩头的梅花烙印又对女婴的身世无迹可寻。白胜龄夫妇二人非常喜欢这个孩子于是收为女儿取名白吟霜。偷龙转凤所得男孩为王爷府长子取名皓祯。侧福晋翩翩后生一子取名皓祥。皓祯长大后文武双全出类拔萃又有捉白狐放白狐的经历宅心仁厚是王府的骄傲。倩柔一边为皓祯感到欣慰一边又时常惦记生产当夜被自己遗弃的亲生女儿。

  二十年后皓祯来到一家叫龙源楼的酒楼恰遇吟霜随白胜龄在龙源楼卖唱。贝子多隆见吟霜年轻貌美便来调戏。皓祯路见不平出手相救打退了多隆及其手下。此后皓祯便常来听吟霜唱曲渐渐萌生对吟霜的爱意。

  皓祯的弟弟皓祥一直对自己的庶出身份深有怨怼嫉妒并怨恨长兄皓祯。皓祥偶然从多隆处听说皓祯为救吟霜与多隆发生冲突便告知王爷以致王爷大怒责骂皓祯的侍从小寇子带坏皓祯并对小寇子严刑杖责皓祯与小寇子主仆情深情急之下以身相护为小寇子抵挡杖刑。倩柔见皓祯挨打心痛难当央求王爷停手得以解难。

  皓祯与吟霜未能相见的日子里白胜龄发现吟霜的心事提醒吟霜与皓祯身份悬殊劝吟霜熄灭萌生的情感吟霜则否认了对皓祯的爱意。而多隆则又带一众手下来到龙源楼强抢吟霜。白胜龄见吟霜遭受欺辱奋起反抗反遭毒手重伤当场。吟霜求医无门白胜龄不治身亡并于临终前提及当年拾得吟霜的经过。白胜龄死后吟霜被赶出龙源楼带着白胜龄的尸体寄身破庙。

  皓祯再度路过龙源楼获知吟霜遭遇强抢及白胜龄身亡的经过携随从去天桥寻找卖身葬父的吟霜并再度逼退多隆一干人救起吟霜代吟霜办理完毕白胜龄的丧葬。面对无依无靠的吟霜皓祯听取小寇子献计将吟霜安置于小寇子远亲三婶婆的院落吟霜终得落脚。此后皓祯便时常来探望吟霜。府内蕊儿被皓祥奸污投湖自尽。皓祯烦闷中来找吟霜闲聊中说起捉白狐放白狐的过往吟霜便要下皓祯的白狐毛穗子。这天吟霜外出为皓祯制作白狐绣屏作为礼物。皓祯来小院见吟霜寻人不着疑心再遇恶人倍感焦虑。吟霜冒雨归来皓祯情急之下训斥后得知吟霜出门实为辛苦准备礼物心下感动。二人当日互诉衷肠私定终身。皓祯就在这一天发现了吟霜肩上的梅花烙。皓祯回府后遇到倩柔逼问下告知倩柔自己与吟霜之事倩柔于是答应赴小院见吟霜。倩柔的会见原本是试图用金钱收买吟霜远离皓祯却被吟霜拒绝并不惜以死明志皓祯更是心痛。倩柔深受感动同意日后接吟霜入府。倩柔与秦嬷嬷均隐约发觉吟霜正像年轻时的倩柔。

  皇上赐婚将兰馨公主许配皓祯。阖府欢跃王爷及倩柔更觉荣光皓祯得知后心系吟霜闷闷不乐。婚后皓祯屡次托辞多日不肯与兰馨圆房。为逼皓祯就范倩柔同意以接吟霜入府作为条件要求皓祯与公主圆房。于是吟霜被接进王府做丫鬟身份为小寇子三婶婆的干女儿安排在倩柔身边服侍。一日兰馨在府内撞见皓祯与吟霜共处一室二人私情暴露兰馨于是接受崔嬷嬷的建议向福晋索要吟霜于自己房中伺候借机欺凌吟霜。一日兰馨对吟霜动用私刑皓祯忍无可忍便向全家正式宣布纳吟霜为妾并意外发现吟霜已有身孕。皇上得知皓祯与兰馨相处不睦特宣皓祯觐见。皓祯慷慨陈词皇上深受感动未加责罚规劝皓祯善待兰馨。后吟霜被污不洁争执间逃脱摔倒皓祯救扶吟霜衣袖不慎撕裂梅花烙显现恰被倩柔见到认出吟霜就是自己多年前抛弃的亲生女儿后倩柔再向吟霜打探生平过往发誓保护女儿。兰馨经崔嬷嬷劝导明白与吟霜和睦相处方能缓解与皓祯的关系于是亲自为吟霜送补品以期和解不料被皓祯误以为下毒暗害。兰馨羞愤之下自行喝下补品以证清白。府内传言吟霜为当年皓祯狩猎放生的白狐如今化身为人找皓祯报恩兰馨便请法师来王府作法捉妖吟霜再被施虐备受羞辱。倩柔率人救出吟霜情急之下告知吟霜线c;但吟霜为保护皓祯始终拒绝与倩柔相认。皇上得知皓祯为吟霜而与兰馨不睦以及兰馨精神濒临崩溃的状况龙颜大怒下令吟霜削发为尼。倩柔不忍看吟霜年华葬送情急之下说破当年偷龙转凤的真相。王爷得知后预备秘密护送皓祯与吟霜逃离皓祥得知偷龙转凤的线c;心有不甘为免宣扬王爷将皓祥软禁。翩翩悲愤之下向兰馨告密以致皇上降罪整个王府并下令处死皓祯。吟霜赴法场见皓祯最后一面相约午时钟响共赴黄泉。皓祯行刑时刻公主带圣旨前来法场赦免皓祯死罪吟霜却已在午时钟响时悬梁自尽。皓祯对尘世再无眷恋携吟霜尸体远走山野。

  小说《梅花烙》的故事梗概除不含白胜龄夫妇溪边拾婴、白胜龄劝慰吟霜放弃皓祯、小寇子因皓祥告状被王爷责罚、兰馨听取崔嬷嬷劝告向吟霜求和而遭误解的情节外与剧本《梅花烙》基本一致但剧本《梅花烙》中的福晋倩柔和姐姐婉柔在小说《梅花烙》中分别名为雪如和雪晴。小说《梅花烙》在皇上赐婚至吟霜入府的情节安排上顺序如下皓祯在龙源楼打退多隆及手下后常来听吟霜唱曲并对吟霜渐渐萌发感情。之后皇上便指婚兰馨公主予皓祯阖府欢跃王爷及雪如更觉荣光皓祯得知后心系吟霜闷闷不乐。在皓祯与吟霜私定终身并发现吟霜肩上的梅花烙之后三月十五日皓祯奉命与兰馨完婚。婚后皓祯屡次托辞多日不肯与兰馨圆房并在情急之下将自己与吟霜之事告诉了雪如。雪如于是去小院见吟霜原本打算用钱收买吟霜并劝吟霜离开皓祯但吟霜用情至深不惜以死明志。小寇子更是献计假称吟霜为自己三婶婆的干女儿接入府中做丫鬟。雪如深受吟霜感动接受了小寇子的计策吟霜于是被接进王府做丫鬟安排在雪如身边服侍。在小说《梅花烙》中偷龙转凤的线c;是皓祥与翩翩共同进宫告密。

  余征系剧本《宫锁连城》又名《凤还巢之连城》《作品登记证书》载明的作者系电视剧《宫锁连城》的署名编剧剧本共计20集。作品登记证书载明的剧本创作完成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首次发表时间为2014年4月8日余征于2012年6月5日向湖南经视公司出具《授权声明书》。另外余征及东阳欢娱公司称余征创作《宫锁连城》剧本的时间是2012年6月前后完成故事梗概7月完成3集分场草稿和故事线c;其后开始分场大纲创作。2012年10月开始具体的剧集创作2012年年底基本定稿。

  电视剧《宫锁连城》根据剧本《宫锁连城》拍摄电视剧《宫锁连城》片尾出品公司依次署名为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电视剧《宫锁连城》完成片共分为两个版本网络播出的未删减版本共计44集电视播映版本共计63集电视播映版本于2014年4月8日起在湖南卫视首播。

  清朝乾隆年间富察将军府的福晋纳兰映月已经生了三个女儿将军膝下无子而此时更恰逢将军宠幸侍女如眉并将已有身孕的如眉纳为侧福晋。映月在府中的地位受到威胁。映月为了保住在府中的地位和贴身服侍的郭嬷嬷一起策划了“偷龙转凤”的计划生产当夜映月生下女婴即用买来的男孩换走了自己的女儿新生的女婴当夜被郭嬷嬷遗弃溪边。而女婴被遗弃之前映月发现女婴肩头有一个朱砂记。迎芳阁的老鸨宋丽娘没有孩子这一日带众姐妹在溪边排练歌舞听闻婴儿啼哭循声拾得将军府弃婴十分喜爱收为女儿取名连城丽娘并发现连城肩头的朱砂记。

  映月偷换来的儿子取名富察恒泰是富察家的长子如眉继后也为将军生下儿子取名富察明轩是富察家的次子。恒泰在将军府长大二十岁上已是智勇双全做了神机营的少将军。映月一边庆幸自己当年的选择一边也对遗弃的亲生女儿心存惦念。

  一日恒泰正在巡街与连城意外邂逅在闹市街道连城称自己被哥嫂卖到妓院恒泰欲帮连城出钱赎身后得知自己被骗。大盗王胡子为害百姓恒泰欲捉拿王胡子。这天却在街上再遇连城假扮新娘恒泰便请连城假扮协助捕获王胡子。

  吏部侍郎佟阿贵之子佟家麟这日来到迎芳阁调戏连城未果欲教训连城泄愤却被恒泰遇见恒泰在街市上助连城打败佟家麟及一干手下家麟和恒泰、连城都结下了梁子。为防止佟家麟再来闹事恒泰为连城安排护卫把守迎芳阁而恒泰则常来听连城唱曲。两人并在交往中情愫暗生。

  恒泰被朝廷派去剿匪匪徒溃退恒泰擒住匪首江逸尘得到皇上赏赐。皇上与皇后见恒泰年轻有为商议将醒黛公主许配恒泰醒黛用圆底玉碗存心刁难恒泰被恒泰轻松化解并识破醒黛身份醒黛于是默默倾心恒泰。

  得到皇上的赏赐富察家上下十分高兴。明轩对自己的庶出身份心存怨念妒忌兄长恒泰。习武途中明轩遇佟家麟耻笑并从佟家麟处获知恒泰为保护青楼女子与家麟大打出手并派人守卫之事于是欲陷害恒泰将此事禀告了父亲富察将军。将军震怒之下责骂郭孝教坏恒泰下令鞭责郭孝而恒泰与郭孝主仆情深情急之下以身相护为郭孝挡下鞭责在映月央求下将军方才罢手。

  在恒泰出征剿匪的时间里连城言语寡淡。丽娘发现女儿情愫安排连城相亲却被连城搅局。丽娘于是告知连城与恒泰身份悬殊劝连城放弃恒泰。

  失去恒泰保护的连城再度陷入佟家麟的搅扰。一日佟家麟率领一干手下再来迎芳阁试图强抢连城。连城拒不相从丽娘为保护连城被佟家麟一伙打成重伤迎芳阁也在打斗中失火而佟家麟则带人逃离了现场。丽娘伤情严重虽经连城四处求医最终仍不治身亡孤单一人的连城则守着丽娘的尸体寄身破庙。

  连城为母伸冤只身一人来至顺天府状告佟家麟。哪知官官相护连城被赶出顺天府后被府尹污蔑讹诈投入大牢于是认识了同在大牢的江逸尘。色心大发的佟家麟欲娶连城江逸尘趁机施计穿上嫁衣借助连城的身份逃脱而连城则被带进了佟府。

  恒泰得知连城境遇后带人硬闯佟府痛打佟家麟将连城救出并打点了丽娘的丧事。连城与恒泰消除误会恒泰接受郭孝献计将连城安置在郭孝远房亲戚闲置的宅院中并为连城打点好生活所需。

  另一边佟家麟的妹妹佟毓秀自认武功高强欲为哥哥出头男扮女装挑衅恒泰比武反败于恒泰。毓秀刁蛮无理要嫁给恒泰被恒泰拒绝于是写信约恒泰夜半相见不料第二天毓秀发现身边人却是明轩。后毓秀意外发现怀上了明轩的骨肉将军府与佟家万般无奈之下结成亲家。大婚在即与明轩早有私情的丫鬟春喜成了明轩结亲最大的障碍为了解决问题明轩将她卖给了人贩。娶亲当日从人贩手中逃出的春喜大闹将军府恒泰奉将军之命处理此事不料春喜竟然自尽。新人进旧人亡恒泰心中一阵难过来找连城倾诉于是被江逸尘发现恒泰与连城关系密切。

  为促成醒黛公主与恒泰皇上招恒泰进宫当差。岂料明轩想与恒泰争差事佟毓秀便设计诬陷恒泰非礼逼他让出这个差事却被恒泰化解。

  恒泰再来找连城却未见连城在家情急之下四处奔走寻找寻人不着再回小院等待。连城出门实为给恒泰赶制衣服。连城傍晚回到小院被恒泰训斥倍感委屈恒泰得知连城外出是为自己准备礼物的实情后感动欢喜两人当夜互诉衷肠连城以身相许。次日恒泰发现连城肩头的朱砂记。

  江逸尘为了除掉恒泰设计利用连城引诱恒泰进入布满火药的陷阱又被恒泰化解江逸尘遁逃。恒泰把进宫的差事让给了明轩明轩却遭到醒黛公主率人恶整不堪其扰恒泰只得入宫当差。醒黛公主的刁难被恒泰一一化解后渐渐与醒黛公主熟络为醒黛出主意救出其因与戏子良工有私情而被打入冷宫的母亲慧妃。醒黛对恒泰更生情愫。

  连城征得恒泰同意到佟家染坊做工再次遇到江逸尘。江逸尘被毒蛇咬伤连城吮毒相救。江逸尘入染坊实为偷盗阴差阳错连城被误认为偷盗之人。江逸尘听闻佟家染坊要处置连城折返回来搭救连城。恒泰得知连城身陷险境也赶来营救佟毓秀要求恒泰破案作为放人的交换条件。恒泰率人一举剿灭一众匪徒救走连城。江逸尘回来发现老巢都已被官兵所灭誓要恒泰血债血偿。

  回到宫中的恒泰获知自己已被皇上指婚醒黛公主将军府阖府欢庆恒泰记挂连城闷闷不乐明轩则更嫉妒大哥在旁煽风点火。恒泰与郭孝说起连城被映月听到于是恒泰便告知映月心仪连城之事映月答应赴小院会见连城。映月和郭嬷嬷来到小院实为劝说连城离开恒泰连城不为所动。二人回程途中说起连城均认为连城恰似年轻时的映月。

  江逸尘得知恒泰要做额驸的消息混迹刺杀出手却将目标定为富察将军打斗中江逸尘露出手上的伤疤使富察将军想起了以前的爱人杏雨认出江逸尘是自己的义子。侥幸逃脱的江逸尘联合百乐再将连城掳走向连城讲明自己与富察将军的仇恨系因其干娘杏雨被富察将军谋害。恒泰得知连城有危险从迎亲队伍中急急离去与江逸尘决斗悬崖之上削断了江逸尘的一只手臂江逸尘坠入悬崖。恒泰救下连城称病暂缓与醒黛的婚礼。

  映月得知恒泰心系连城有碍公主婚事同意把连城接进将军府并谎称是郭嬷嬷的远亲安排连城在映月房里做丫鬟。恒泰与醒黛完婚。

  毓秀、明轩设计接管账房偷走将军府钱庄的1000两银票嫁祸连城。恒泰为保护连城谎称是自己拿了银票。后醒黛与连城联手涉险查明线c;佟毓秀才向将军承认实情。

  恒泰与醒黛大婚后始终拒绝与醒黛圆房。醒黛四处求教方法想获得恒泰青睐均不奏效。醒黛贴身李嬷嬷发觉恒泰与连城关系暧昧道出对连城的怀疑两人设计试探。另一边连城百般努力调查杀死杏雨的凶手后从将军处得知当年与杏雨联手设计骗取映月感情的线c;便怀疑映月杀死了杏雨。连城的试探被映月察觉于是设计陷害连城却意外令追踪连城而来的李嬷嬷堕入圈套。跟踪失败的李嬷嬷被醒黛公主训斥后威胁与连城同屋的丫鬟小雪诬陷嫁祸连城。恒泰将计就计用小雪李代桃僵以致醒黛误认为与恒泰有染的人是小雪。连城得知埋怨恒泰后目睹恒泰祭奠小雪原谅了恒泰。

  毓秀对明轩恨铁不成钢在一次争吵中明轩失手导致毓秀流产伤愈重返的江逸尘救下了毓秀并开始利用毓秀对富察一家进行复仇。毓秀重新回到将军府江逸尘也借助毓秀混入将军府伺机寻找复仇的机会。

  醒黛怀疑自己搞错了对象。李嬷嬷利用不同荷包凭香味找到真正勾搭恒泰的女人。连城和恒泰的事情败露。醒黛公主知道后气恼不堪于是从映月处将连城要来服侍自己并且对连城百般折磨实施报复。

  江逸尘和百乐谎称克扣粮饷搅乱军营使得富察将军和恒泰被停职查办。为了进一步摧毁富察家江逸尘唆使毓秀用毒花暗算醒黛醒黛得知自己中毒疑心是连城所为连城被李嬷嬷推入水中却被江逸尘所救。李嬷嬷暗中调查发现了毓秀和江逸尘的合谋被江逸尘杀死又被佟家麟瞧见。毓秀于是将杀害李嬷嬷的罪名加到了连城头上。连城被关押起来。江逸尘火上浇油放走醒黛回宫告状醒黛和皇后商议立刻处斩连城以绝恒泰的念想。恒泰孤注一掷设下圈套终于破案。就在毓秀百口莫辩之时江逸尘将佟家麟当做替死鬼丢了出来。恒泰赶赴法场救下连城。

  回到府中恒泰宣布正式纳连城为妾。皇上为了解决恒泰和醒黛的问题特召恒泰入宫叙线c;却被恒泰说服未予责罚。公主满怀怨恨回到将军府百般搅扰恒泰与连城的婚礼。

  佟家麟被投入大牢后其父佟阿贵设计安排佟家麟越狱逃匿。江逸尘设计使得恒泰与连城将佟家麟带回法场监斩的佟阿贵无奈下令处斩家麟并将杀子之仇算在了恒泰和连城头上。

  映月和郭嬷嬷疑心毓秀早就流产并与试探。毓秀假装从楼梯上摔倒落胎嫁祸连城。恒泰粗鲁训诫连城愤怒之下夺门而出江逸尘适时出现排解了连城的苦闷。佟阿贵为报杀子之仇设计举荐富察将军府押运赈济银两再行劫掠。将军父子料到事情有诈早有防范不料百乐突然出现用化金水将银子全部化去。恒泰发觉此事必与佟家有关毓秀被恒泰软禁了起来。阖府上下一起寻找对策恒泰为保护连城故意冷落。

  江逸尘又一次将连城从府中带了出来指望连城能和自己远走高飞但连城却执意要与恒泰同甘共苦并答应在三天内调查出杏雨之死的真相。连城为了破解迷案以郭嬷嬷为切入口却发现了郭嬷嬷去李记绣花铺秘会李甲。在连城盘问下李甲说出映月害死杏雨的线c;连城于是力劝李甲向将军和江逸尘吐露实情。与此同时富察家的自救行动也在展开。佟阿贵中计说出陷害忠良、卖官鬻爵的线c;哪知恒泰却从内室请出皇上将军府冤案得雪佟家被查抄而毓秀也被明轩休掉。无家可归的毓秀去找江逸尘却得知自己只是一个被利用的棋子愤怒的毓秀发誓要报复恒泰、连城以及江逸尘。

  连城和江逸尘在江边等待李甲来的却是恒泰带兵围剿江逸尘江逸尘入水逃遁连城被恒泰带回了将军府映月向连城坦言自己杀害杏雨的线c;并警告连城就此收手。江逸尘后混入了军营假扮厨子准备行刺富察将军却被恒泰擒住。得知江逸尘被擒连城偷了钥匙想要放跑江逸尘却被恒泰捉了个正着。富察将军单独审讯江逸尘并认江逸尘为义子阖府上下皆大不满而醒黛针对连城的措施也被江逸尘一一破坏。

  府中频现事端醒黛请法师做法诬陷连城狐妖附体对连城百般羞辱连城后被江逸尘救下。

  醒黛要除去连城映月要除去江逸尘及连城两人暗中连手欲对付连城和江逸尘。皇后为了帮助醒黛解决家事将连城召进宫中学规矩。连城在宫中化解各种难题结识了秦湘姑姑和皇上并帮助皇上与慧妃重归于好于是获准月底出宫。与此同时军营之中江逸尘和百乐私发银两引发军士骚动恒泰突出奇谋化解了军营危机。江逸尘则不断逼问将军害死杏雨的原因。映月和郭嬷嬷策划制造江逸尘对醒黛公主不恭敬的局面而令其触犯大罪醒黛洞悉决定将计就计。

  寺庙中连城与江逸尘被关在房间江逸尘受药物控制逐渐丧失心性醒黛和映月带着恒泰和将军闯了进来。正当连城百口莫辩的紧要关头连城衣袖被撕破映月看到连城肩上的朱砂记认出连城就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于是救连城于危急。恒泰识破醒黛陷害连城意欲休掉醒黛。回程路上映月与连城谈心了解连城的过往。回府后映月更是与郭嬷嬷商议此事发誓保护连城。

  极度伤心的醒黛整日寻死。皇后派秦湘过来劝慰醒黛。秦湘劝说醒黛与连城休好以缓解与恒泰的关系醒黛于是准备点心送与连城意图求和却遇映月怀疑下毒。醒黛羞愤之下吃掉点心以示清白。

  将军为化解江逸尘的仇恨立江逸尘为长子。江逸尘在军营中重伤了明轩明轩央求恒泰为自己出头。江逸尘和恒泰领兵押运粮草恒泰令江逸尘捉拿贼匪白毛归案江逸尘说服白毛完成了任务。秦湘的丈夫钟保在将军府偶遇郭嬷嬷而钟保正是恒泰的亲生父亲。钟保以此得到大量钱财秦湘于是怀疑自己的儿子就在将军府中。在连城的帮助下秦湘取得了郭孝及府内其他男子的血来验证均不是秦湘的儿子却独缺恒泰的一滴血。失望的秦湘回去质问钟保争执中钟保头部受伤秦湘惊慌逃离。江逸尘查得映月送钱给钟保于是到钟保家调查发现钟保死于瓦砾中。在连城说服之下恒泰终于同意滴血认亲然而顺天府派人前来捉拿秦湘秦湘被打入大牢。映月怕秦湘说出真相而督促顺天府迅速结案江逸尘则牢中会见秦湘蛊惑其说出恒泰身世真相。为了保护恒泰秦湘选择了自尽。

  将军洞悉了江逸尘的复仇向江逸尘讲述了关于杏雨的全部线a;年轻时的富察将军与杏雨是一对眷侣但那时的富察将军还只是无功无名的富察翁哈岱。为了前途两人故意设计让年轻俊朗的富察翁哈岱接近老将军的女儿映月赢得映月的青睐从而入赘将军府达到荣华富贵的目的。

  在恒泰的逼问下映月讲出当年偷龙转凤的全部线c;偷听到真相的富察将军并未责怪映月并告知映月自己已经在栖霞峰埋下了炸药将江逸尘和连城一并炸死从此将军府归于平静。当映月说明连城就是自己与将军的亲生女儿将军方寸大乱恒泰则火速赶往营救连城江逸尘消失在火海里。

  连城醒来后无法接受自己的身世明轩与如眉则偷听得知偷龙转凤的真相。明轩知道自己才是富察家唯一的儿子心有不平于是与如眉一同将偷龙转凤的事密告醒黛。将军得知后急火攻心中风瘫痪。

  连城对富察家心灰意冷, 欲要离开, 恒泰答应连城一起离去却被云儿撞见并告知醒黛。醒黛向恒泰分析一家形势以威胁恒泰,并告知已怀上了恒泰的骨肉, 恒泰无奈只得放弃私奔。连城在湖畔等待恒泰不料来的却是云儿云儿谎称恒泰要连城自己上路并趁势将连城推下了冰窟生死未卜。看透世情的映月带着瘫痪的将军离开了将军府回奉天府老家安度晚年。醒黛掌管富察家大局整顿阖府事宜将明轩母子赶出了将军府。

  三年后公主与恒泰的女儿小格格已经长得十分可爱恒泰则陷入对连城的思念终日沉浸在摄心术营造的梦幻中。醒黛请皇后将接待蒙古使臣的差事交给了恒泰岂料蒙古使臣竟然就是江逸尘。江逸尘以小格格为要挟要求恒泰交出连城。恒泰索性将小格格交由江逸尘看管反而让江逸尘无法下手。

  一方面江逸尘和恒泰在皇上面前操演阵法之时大打出手被醒黛制止并宣布了连城的死讯另一方面百乐混入军营协助解决军营粮草短缺的燃眉之急博得了郭孝的信任。得知连城的死讯恒泰陷入悲伤更加迷恋摄心术最终身心俱伤。太医孙合礼为恒泰医治却不料孙合礼当年救下毓秀并被毓秀控制、利用。

  朝廷得知多隆贝勒在西北谋反派恒泰去剿灭而此时郭孝对百乐已经情根深种不能自已。西北战场上关键时刻恒泰鸣金收兵准备和多隆和谈。在百乐的怂恿下郭孝带兵奇袭歼灭多隆部队事后被恒泰处罚。百乐就此挑拨郭孝与恒泰称恒泰与叛军勾结众将士也都觉得郭孝做的对郭孝的心开始动摇。百乐安排一名叛军高喊连城的名字恒泰即令押解此人到行帐中审问。百乐再在郭孝耳边扇风挑拨郭孝禀明皇上称恒泰与叛军勾结引发龙颜震怒下旨捉拿恒泰并命郭孝接管军营。

  百乐和郭孝日久生情准备向江逸尘摊牌却被郭嬷嬷发现。郭孝深深忏悔自己的轻信呈上为恒泰鸣冤终因失血而死。郭嬷嬷悲痛至极悬梁自尽恒泰沉冤得雪。

  毓秀借助孙合礼令连城听命于她将恒泰视为仇人并安排连城到恒泰身边伺机报复。江逸尘与恒泰意外间共同发现并救下失忆的连城恒泰将连城带回家试图借助巫术唤醒连城的记忆。恒泰街头偶遇混迹市井的明轩得知他和如眉生活不如意便接回府中。醒黛则质疑二人设计赶走未能成功。心寒的醒黛夜晚街头偶遇戏班老板步青云。

  连城回府后醒黛察觉其中有诈设计试探连城在恒泰带连城去筑梦所之际买通法师骗连城带钱救恒泰岂料连城识破醒黛计谋上门求助并甘愿喝下毒酒获得恒泰的信任。醒黛的提示及试探令恒泰无法接受甚至出手打了醒黛。醒黛愤然离家回宫。连城被恒泰的线c;恨意渐渐动摇。

  恒泰再开迎芳阁为酒楼请步青云坐镇。明轩在发现步青云骑马撞人后献计解决迎芳阁声誉危机之后力劝恒泰置地连城根据毓秀的安排给明轩提供帮助。明轩骗得将军府的当家印鉴将府内财产占为己有并将恒泰净身赶出将军府原来明轩是受江逸尘指示回府陷害恒泰。后来恒泰带着连城回到将军府原来一切都在恒泰与醒黛设下的计谋意在令明轩及幕后主使暴露狐狸尾巴。连城才发现自己也被算计其中恒泰并不是表面看起来的简单的好人。

  明轩因为之前的交易而找来一身麻烦于江逸尘处求助未果并在街上发现毓秀和连城在一起偷听到毓秀的复仇计划被灭口。恒泰却收到装着明轩尸首的箱子认为是江逸尘痛下毒手找江逸尘理论。恒泰因为明轩的死而郁郁寡欢连城失手打碎一只竹制鱼形奁发现了恒泰写给自己的装载着过去回忆的信件勾起了连城的大部分记忆。

  醒黛得知连城中了小天狼花毒于是在宫中寻得100粒缓解的丹药最终选择与连城和平共处。毓秀和孙合礼正为无法控制连城伤脑筋之际江逸尘来向孙合礼求助失忆症的救治方法毓秀决定利用江逸尘继续自己的计划。如眉受江逸尘挑唆找恒泰报杀子之仇。如眉回到了将军府装疯卖傻拐走小格格为救小格格连城跳入水中全部回忆起来。江逸尘带走落水的连城送到太医处医治连城被换心香控制再次将恒泰视为仇敌。

  连城找到江逸尘帮忙伙同江逸尘伪装成的玲珑混入将军府。小格格死亡醒黛将仇恨归结于连城的回归离家再遇步青云。恒泰因为女儿、兄弟、姨娘先后为自己枉死而心力憔悴病倒连城和“玲珑”利用药物使恒泰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恒泰经常幻觉自己见到了女儿醒黛在步青云的帮助下将装神弄鬼之事戳穿。

  江逸尘后与连城计划用借刀杀人的法子制造步青云与公主的不洁关系除去公主。不料步青云是男扮女装连城的阴谋没有得逞恒泰身体日下顺势驱赶醒黛及连城。毓秀做出连城的假脸易容成连城的样子欲与江逸尘私奔江逸尘识破毓秀伎俩将计就计将毓秀卖给船夫。

  孙合礼的小徒弟在采摘灵芝的途中陷于沼泽丧命给了毓秀算计恒泰的灵感用连城引恒泰入沼泽。孙合理良心未泯关键时刻救下恒泰与连城并以一个请求的许诺为恒泰医治。连城通过法师的作法恢复神智联合江逸尘、恒泰、公主设计毓秀关键时刻却是孙合礼控制连城救出毓秀。毓秀与连城换脸并借助连城身份接近恒泰伺机报仇。后连城遇险被江逸尘所救。醒黛发现有异多次试探毓秀并劝说恒泰但未能戳穿。而真正的连城前去警告恒泰却被当做毓秀顶罪流放。流放路上江逸尘再救连城。

  另一边慧妃去世步青云趁机接近皇上被封为贵人恃宠而骄。皇上南巡恒泰携醒黛及毓秀随行护驾期间醒黛再试毓秀并设计令毓秀撞见其亲生父亲佟阿贵。情急间毓秀亲手杀死佟阿贵。步青云的跋扈和挑唆令皇后遭受冷遇被皇上遣返回京而步青云则实为意图对皇上不利。皇后得知有人欲行刺皇上即刻返程给皇上报信步青云及其同伙谋害皇上的计划被搅乱皇后则受重伤而死。毓秀发现步青云行刺意图后被步青云强令服毒控制毓秀。带着毓秀面容的连城设计逃离江逸尘混入宫中假扮厨娘化名素云陪伴恒泰。连城偷听得步青云欲在皇后葬礼之时谋害皇上的计划试图通知恒泰却被江逸尘阻止。毓秀因中毒只得听步青云摆布在皇后棺椁中放置炸药刺杀皇上。后江逸尘替连城拆卸炸药却被侍卫发现、追杀。最终江逸尘为保护连城吸引追兵中箭掉入悬崖。

  步青云的计划并未成功皇上早有筹谋并将刺客一网打尽。步青云自揭身份在得知自己父亲当年背弃组织并与嫔妃产生私情的死亡真相后绝望自尽。

  醒黛发现连城与毓秀之间的对线c;疑心毓秀与连城互换面目于是决心调查真相。当连城身陷牢狱醒黛狱中会见连城发现连城身上旧伤认定二人互换身份的实情。恒泰觉查毓秀身份可疑于是设计乱党逃逸的假象毓秀身份败露。

  孙合礼潜入大牢用药迷倒并俘虏连城用连城与毓秀交换而毓秀则最终毒发身亡。孙合礼在毓秀死后为其与连城换回各自的脸带着毓秀奔向沼泽殉情。

  醒黛在经历如此周折后看破红尘每日佛堂诵经意欲成全连城与恒泰却不想连城最终选择离开。公主在恒泰劝说下走出佛堂两人携手余生。

  多年后年迈的连城正给一群晚辈讲述自己年轻时的故事却与年迈的恒泰不期而遇。

  经查电视剧《宫锁连城》剧情内容与剧本《宫锁连城》基本一致。

  陈喆主张剧本与电视剧《宫锁连城》的侵权内容集中有关恒泰与连城之间身世、感情的情节该部分情节概括如下

  清朝乾隆年间富察将军府的福晋纳兰映月已经生了三个女儿将军膝下无子而此时更恰逢将军宠幸侍女如眉并将已有身孕的如眉纳为侧福晋。映月在府中的地位受到威胁。映月为了保住在府中的地位和贴身服侍的郭嬷嬷一起策划了“偷龙转凤”的计划生产当夜映月生下女婴即用买来的男孩换走了自己的女儿新生的女婴当夜被郭嬷嬷遗弃溪边。而女婴被遗弃之前映月发现女婴肩头有一个朱砂记。迎芳阁的老鸨宋丽娘没有孩子这一日带众姐妹在溪边排练歌舞听闻婴儿啼哭循声拾得将军府弃婴十分喜爱收为女儿取名连城丽娘并发现连城肩上的朱砂记。

  偷龙转凤所得男孩为将军府长子取名恒泰。长大后的恒泰智勇双全投身军营做了神机营的少将军映月也因为这个儿子得到了尊崇和荣光。映月庆幸自己当年的选择同时也对被抛弃的女儿心存惦念。另一边连城则在青楼市井长大。如眉也为将军生下一个儿子取名明轩。

  一日恒泰带人巡街与连城意外邂逅在闹市街道连城谎称自己被哥嫂卖到妓院恒泰便欲出钱帮连城赎身。后得知自己上当。恒泰在街市再遇连城行骗解救被逼婚的新娘后请连城假扮帮助捉拿大盗王胡子。

  吏部侍郎佟阿贵之子佟家麟在迎芳阁调戏连城未果欲教训连城追至街市却被恒泰遇见恒泰于是出手相救打败佟家麟及一干手下家麟和恒泰与连城都结下了梁子。而恒泰此后则派人把守迎芳阁并常来听连城唱歌两人情愫暗生。

  恒泰被朝廷派去剿匪两人久未见面。明轩对自己的庶出身份一直心存怨念妒忌恒泰。一日明轩学武遭到佟家麟耻笑并从佟家麟处听说恒泰保护连城与佟家麟大打出手并派人把守妓院之事于是禀告给将军。将军震怒之间责骂恒泰的随从郭孝带坏恒泰动用家法施以鞭责而恒泰与郭孝主仆情深情急之下以身护仆为郭孝挡下鞭责映月央求之下将军方才罢手。

  不见恒泰的日子里连城情绪低落。丽娘发现后便为连城安排相亲却被连城搅局丽娘于是提醒连城与恒泰身份悬殊劝连城放弃恒泰。

  失去恒泰保护的连城再度陷入佟家麟的搅扰。一日佟家麟率领一干部下再来迎芳阁强抢连城。连城拒不相从再度与佟家麟发生争执。丽娘为保护连城身受重伤迎芳阁也在打斗中失火而佟家麟则带人逃离了现场。丽娘伤情严重虽经连城四处求医最终仍不治身亡。孤单一人的连城则守着丽娘的尸体寄身破庙。

  连城被佟家麟施计带进了佟府。恒泰得知后带人硬闯佟府痛打佟家麟并将连城救出。连城记恨恒泰爽约多日未见后经说明情况得知恒泰打点了宋丽娘的丧事与恒泰消除误会。后恒泰听得郭孝献计将连城安置在郭孝远房姑妈闲置的宅院中。连城便得到落脚之地。

  恒泰前往小院来找连城却未见人情急之下四处奔走寻找恒泰寻人不着再回小院等待。连城傍晚回到小院被恒泰训斥满腹委屈。后告知自己是去城里为恒泰赶制衣服。恒泰得知实情后感动欢喜两人当夜互诉衷肠连城以身相许。次日恒泰发现连城肩头的朱砂记。

  宫中的醒黛公主到了婚配的年纪恒泰被选定为额驸。恒泰获知自己已被皇上指婚醒黛公主一心记挂连城回到家中。将军府因皇上指婚一事阖府欢庆只有恒泰一人闷闷不乐。明轩则更是嫉妒大哥在旁煽风点火。无奈之下恒泰告知映月心仪连城之事映月答应赴小院会见连城。

  映月和郭嬷嬷来到小院实为收买、劝说连城离开恒泰哪知连城竟不为所动。二人回程途中说起连城均认为连城恰似年轻时的映月而映月也对连城为人深深认可。

  映月得知恒泰心系连城有碍与醒黛的婚事于是同意把连城接进将军府谎称是郭嬷嬷的远亲安排在映月房里做丫鬟恒泰终于与醒黛完婚。连城在将军府有意躲避恒泰仍被醒黛及李嬷嬷发觉两人似有微妙。

  恒泰与醒黛大婚后始终拒绝圆房。醒黛四处求教方法想获得恒泰青睐均不奏效。李嬷嬷利用不同荷包凭香味找到真正与恒泰有染的女人连城和恒泰的事情败露。醒黛知道后气恼不堪于是听从李嬷嬷献计从映月处将连城要来服侍自己并且对连城百般折磨。

  李嬷嬷被杀连城遭嫁祸被捉拿到顺天府择日处斩。恒泰破案后飞马赶赴法场救下了连城。

  回到府中恒泰宣布正式纳连城为妾室。皇上为了解决恒泰和醒黛的问题特召恒泰入宫却反被恒泰说服未予责罚并劝恒泰回府与醒黛好好过日子。醒黛满怀怨恨回到富察府百般搅扰恒泰与连城的婚礼。

  府中频现事端醒黛遂针对连城称家里出了妖孽于是请法师做法指认连城狐妖附体对连城百般羞辱。后为陷害连城醒黛联合映月将连城与江逸尘关在寺庙房间正当连城百口莫辩的紧要关头争执中连城衣袖被撕破映月看到连城肩上的朱砂记认出连城就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回程路上映月与连城谈心了解连城的成长过往。回府后映月更是与郭嬷嬷合计认定女儿之事决计保护连城。

  皇后派秦湘姑姑陪伴公主。经秦湘劝解醒黛终想通了夫妻共处之道明白只有与连城休好才能挽回恒泰于是准备点心送与连城意图求和却遭遇映月怀疑下毒。醒黛羞愤之下自吃点心以示明清白。

  后恒泰从映月口中得知偷龙转凤的全部真相。偷听到真相的富察将军并未责怪映月并告知映月自己已经在栖霞峰埋下了炸药预备将江逸尘和连城一并炸死从此富察府将归于平静。映月情急之下说明连城就是自己与将军的亲生女儿富察将军方寸大乱恒泰则火速赶往营救连城。屋外明轩与如眉一直在偷听得知偷龙转凤的线c;将偷龙转凤之事密告给醒黛。

  陈喆为说明剧本《宫锁连城》、电视剧《宫锁连城》与涉案作品在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具体情节及情节整体创编上的相似性向原审法院提交了人物关系对比图见本判决附图、“《宫锁连城》电视剧及剧本与《梅花烙》小说及剧本相似情节比对表”见本判决附表。经查上述图表中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及情节在剧本《宫锁连城》、电视剧《宫锁连城》与剧本《梅花烙》、小说《梅花烙》中均存在对应内容。

  原审庭审中陈喆委托的专家辅助人汪海林就剧本创作问题发表意见其称剧本的核心创作价值体现于精彩的情节段落设计而就具体情节基于特定的串联及编排将成为剧本的最终表达。对在先剧本的内容使用仅通过观看其电视剧的内容即可实现。从人物设置与影视作品情节关联上来看用于比较的两部作品男女主人公的关系及情节安排如果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则可以作为两部作品相似的判断基础具体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具体情节及桥段、以及由情节串联而成的剧情均可作为剧本的创作表达。而对于相关情节如用于比较的两部作品在部分细微环节存在差异则需要考虑发生差异的部分是否仍保持着同样的戏剧功能如戏剧功能未发生实质变化则不能简单排除前后作品的相似关系。

  陈喆主张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共同侵害了其就涉案作品享有的改编权及摄制权应就侵权行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关于经济损失赔偿的问题陈喆主张以违法所得为请求赔偿的基础。

  陈喆主张余征担任编剧的单集稿酬约为每集20万元电视剧《宫锁连城》在湖南卫视播出的版本长达63集余征就剧本《宫锁连城》获得的稿酬可达1260万元电视剧《宫锁连城》授权湖南卫视播映的版权许可费应不低于每集180万元且该剧在湖南卫视、天津卫视、乐视网等多家电视及网络平台均有播出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通过该剧获得的播映权许可使用费用的现有收益已经可以高达上亿元。

  就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各自收益情况及各方就剧本《宫锁连城》、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合作关系、收益分配情况陈喆于原审诉讼之初提出要求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提供余征就剧本《宫锁连城》的编剧合同、电视剧《宫锁连城》联合摄制合同及电视剧《宫锁连城》发行合同。

  万达公司向陈喆提交了其与湖南经视公司签署的《联合投资摄制电视剧协议书》但该协议书正本及复印件均存在大量条款遮蔽。在未遮蔽的部分第6.2条约定该剧剧本的内容由东阳欢娱公司、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星瑞公司三方共同审查经三方书面确认通过后才能进行拍摄第6.5条约定由湖南经视公司全权负责完成剧本的立项、报批、审批环节的相关事宜三方均有权了解本剧前期筹备、拍摄制作、送审、宣传、发行的计划安排以及实际进度。

  原审诉讼中陈喆申请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提交剧本《宫锁连城》编剧合同及电视剧《宫锁连城》发行合同以及关于电视播映权许可使用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均未提交。

  陈喆主张因本案维权支付律师费人民币30万元、公证认证费人民币1000元、公证费人民币1.2万元共计31.3万元。

  本案中陈喆提交的剧本《梅花烙》内容并未超出电视剧《梅花烙》的剧情表达且与电视剧《梅花烙》的影像视听内容形成基本一致的对应关系结合小说《梅花烙》“创作后记”中关于剧本创作完成在先的原始记载陈喆提交剧本《梅花烙》内容的线c;应予认可。

  电视剧《梅花烙》字幕虽有“编剧林久愉”的署名安排但林久愉本人出具的《声明书》已明确表示其并不享有剧本《梅花烙》著作权的事实电视剧《梅花烙》制片者怡人公司出具的《电视剧梅花烙制播情况及电视文学剧本著作权确认书》简称《确认书》也已明确表述剧本《梅花烙》的作者及著作权人均为陈喆对此应予确认。

  林久愉根据陈喆口述整理剧本《梅花烙》是一种记录性质的执笔操作并非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整理行为或融入独创智慧的合作创作活动故林久愉并不是剧本《梅花烙》作者。因此应认定剧本《梅花烙》的作者及著作权人均为陈喆。

  小说《梅花烙》虽然在故事内容上与剧本《梅花烙》存在高度关联性、相似性但却具有不同于剧本《梅花烙》而存在的独创性故小说《梅花烙》应为剧本《梅花烙》的改编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鉴于小说《梅花烙》的署名为陈喆故认定小说《梅花烙》的作者及著作权人均为陈喆。

  电视剧的公开播出即可推定为相应剧本的公开发表。本案中电视剧《梅花烙》的公开播出即可达到剧本《梅花烙》内容公之于众的效果受众可以通过观看电视剧的方式获知剧本《梅花烙》的全部内容。因此电视剧《梅花烙》的公开播出可以推定为剧本《梅花烙》的公开发表。鉴于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均具有接触电视剧《梅花烙》的机会和可能故可以推定其亦具有接触剧本《梅花烙》的机会和可能从而满足了侵害著作权中的接触要件。

  涉案人物对应不仅体现为人物身份设置的对应以及人物之间交互关系的对应更与作品的特定情节、故事发展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在余征等提供的证据中是不存在的可以认定为陈喆独创并推定剧本《宫锁连城》在人物设置与人物关系设置上是以涉案作品为基础进行的改编及再创作。

  陈喆主张剧本《宫锁连城》改编自涉案作品的情节6“弃女失神养亲劝慰”、情节14“纳妾”、情节17“福晋询问弃女过往誓要保护女儿”属于公知素材涉案作品的相关情节安排不具有独创性因而该三个情节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陈喆主张剧本《宫锁连城》情节2“女婴被拾收为女儿”、情节3“少年展英姿”、情节4“英雄救美终相识清歌伴少年”、情节11“皇上赐婚多日不圆房”、情节12“弃女入府安置福晋身边”、情节13“公主发现私情折磨弃女”、情节15“面圣陈情”、情节16“福晋初见印痕”、情节20“凤还巢”等9个情节与陈喆就相关情节的独创设置不构成实质相似陈喆主张剧本《宫锁连城》情节1“偷龙转凤”、情节5“次子告状亲信遭殃”、情节7“恶霸强抢养亲身亡弃女破庙容身”、情节8“少年相助代女葬亲弃女小院容身”、情节9“钟情馈赠私定终身初见印痕”、情节10“福晋小院会弃女发觉弃女像福晋”、情节18“道士做法捉妖”、情节19“公主求和遭误解”、情节21“告密”等9个情节涉案作品在情节表达上已经实现了独创的艺术加工具备区别于其他作品相关表达的独创性。剧本《宫锁连城》就各情节的设置与涉案作品的独创安排高度相似仅在相关细节上与涉案作品设计存在差异如情节1中将偷龙转凤的谋划安置在福晋与贴身嬷嬷之间亲女肩上并未烫下烙痕而是生来具有的朱砂记情节5中将军对郭孝施以鞭刑而非杖责情节7中设置迎芳阁失火的环节以致连城无处安身而非被店家赶出情节8中恒泰救下连城的方式是从佟家麟府内救出而非天桥上情节10中恒泰告知映月倾心连城的时间是在得知指婚后及与醒黛成婚前情节18中连城并非狐妖而是狐妖附体并将情节安置在映月得知连城为其亲女前情节19中醒黛的慰问品是糕点向醒黛进言之人为宫中派来的侍女拦截之人是映月而非恒泰等而此类差异并不代表差异化元素的戏剧功能发生实质变更以致于可造成与涉案作品的情节设置相似的欣赏体验。本案中余征等亦未能充分举证证明涉案作品中的上述相关内容缺乏独创性或剧本《宫锁连城》就相关情节另有其他创作来源等合理理由。剧本《宫锁连城》与涉案作品在相关情节的设置上存在相似性关联。剧本《宫锁连城》就上述相关情节的设置与剧本《梅花烙》基于“偷龙转凤”、“次子告状亲信遭殃”、“恶霸强抢养亲身亡”、“少年相救代女葬亲弃女小院容身”、“钟情馈赠私定终身初见印痕”、“福晋小院会弃女发觉弃女像福晋”、“道士做法捉妖”、“公主求和遭误解”、“告密”情节及小说《梅花烙》基于“偷龙转凤”、“恶霸强抢养亲身亡”、“少年相救代女葬亲弃女小院容身”、“钟情馈赠私定终身初见印痕”、“福晋小院会弃女发觉弃女像福晋”、“道士做法捉妖”、“告密”情节之间存在改编及再创作关系。

  陈喆主张的相关情节为剧本《梅花烙》中的21个情节以及小说《梅花烙》中的17个情节。这些情节在剧本《梅花烙》中的分布顺序为1.“偷龙转凤”、2.“女婴被拾收为女儿”、3.“少年展英姿”、4.“英雄救美终相识清歌伴少年”、5.“次子告状亲信遭殃”、6.“弃女失神养亲劝慰”、7.“恶霸强抢养亲身亡弃女破庙容身”、8.“少年相助代女葬亲弃女小院容身”、9.“钟情馈赠私定终身初见印痕”、10.“福晋小院会弃女发觉弃女像福晋”、11.“皇上赐婚多日不圆房”、12.“弃女入府安置福晋身边”、13.“公主发现私情折磨弃女”、14.“纳妾”、15.“面圣陈情”、16.“福晋初见印痕”、17.“福晋询问弃女过往誓要保护女儿”、18.“公主求和遭误解”、19.“道士做法捉妖”、20.“凤还巢”、21.“告密”。

  剧本《宫锁连城》相对于涉案作品在整体上的情节排布及推演过程基本一致,仅在部分情节的排布上存在顺序差异:恒泰与连城私定终身后,得知皇上指婚的消息,向映月坦陈与连城的感情,映月于是同意去小院会见连城,并希望劝说连城离开恒泰而遭连城拒绝恒泰迎亲当日得知连城危险,赶去搭救连城而拖延与醒黛的婚期,以致映月基于恒泰与连城的感情,为保全王府而安排接连城以丫鬟身份入府。但此类顺序变化并不引起剧本《宫锁连城》涉案情节间内在逻辑及情节推演的根本变化,剧本《宫锁连城》在情节排布及推演上与涉案作品高度近似,并结合具体情节的相似性选择及设置,构成了剧本《宫锁连城》与涉案作品整体上的相似性,导致与涉案作品相似的欣赏体验。而在余征等提交的证据中,并不存在其他作品与剧本《梅花烙》、小说《梅花烙》、剧本《宫锁连城》相似的情节设置及排布推演足以否定涉案作品的独创性或证明剧本《宫锁连城》的创作另有其他来源。

  此外,作品中出现的不寻常的细节设计同一性也应纳入作品相似性比对的考量。如:双方作品均提及福晋此前连生三女,但后续并未对该三女的命运做出安排和交代。

  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受众对于前后两作品之间的相似性感知及欣赏体验,也是侵权认定的重要考量因素。以相关受众观赏体验的相似度调查为参考,占据绝对优势比例的参与调查者均认为电视剧《宫锁连城》情节抄袭自《梅花烙》,可以推定,受众在观赏感受上,已经产生了较高的及具有相对共识的相似体验。综上,可以认定,剧本《宫锁连城》涉案情节与涉案作品的整体情节具有创作来源关系,构成对涉案作品的改编。陈喆作为涉案作品的作者、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改编权受法律保护。余征接触了涉案作品的内容,并实质性使用了涉案作品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具有较强独创性的情节以及故事情节的串联整体进行改编,形成新作品《宫锁连城》剧本,上述行为超越了合理借鉴的边界,构成对涉案作品的改编,侵害了陈喆基于涉案作品享有的改编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另据查明的事实,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制片者负责剧本《宫锁连城》的审查及确认,剧本的立项、报批等工作也由制片者完成。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作为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制片者,深入介入了剧本《宫锁连城》的创作工作。小说《梅花烙》的广泛发行及市场影响力、知名度,以及根据剧本《梅花烙》所拍摄电视剧《梅花烙》的广泛发行传播及较大的公众认知度的事实背景,使得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已然知晓涉案作品的内容。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在介入《宫锁连城》的剧本创作时,已完全了解剧本的全部内容,可明确判别该剧本内容存在使用涉案作品进行改编的事实,以及依据该剧本拍摄电视剧将侵害陈喆相关著作权的结果。基于小说《梅花烙》的广泛发行及市场影响力、知名度,以及根据剧本《梅花烙》所拍摄电视剧《梅花烙》的广泛发行传播及较大的公众认知度的事实背景,根据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的职业经验和应达到的注意程度,作为剧本的拍摄单位,在不排除知晓涉案作品内容的情况下,未尽到注意义务。因此,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在剧本《宫锁连城》的创作过程中,存在着明知或应知剧本《宫锁连城》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共同过错。

  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对于余征侵害涉案作品改编权的行为提供帮助,因此,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共同侵害了涉案作品的改编权,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陈喆系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摄制权,他人基于涉案作品的独创性内容进行影视剧摄制时,需获得陈喆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将构成侵害涉案作品摄制权的行为。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出品单位为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万达公司虽在诉讼中提交了《联合投资摄制电视剧协议书》,以证明其仅就该剧进行投资并享有投资收益而并未参与电视剧《宫锁连城》的相关制作工作,但该合同系相关方内部约定,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故认定万达公司与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东阳星瑞公司同为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制片者,共同实施了摄制电视剧《宫锁连城》的行为,应就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涉案作品摄制权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余征除作为电视剧《宫锁连城》的编剧外,同时担任该剧制作人、出品人、艺术总监,尽管余征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制片者,但在其明知或应知《宫锁连城》剧本侵害涉案作品著作权的情形下,仍向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提供剧本《宫锁连城》的电视剧摄制权授权,并作为核心主创人员参与了该剧的摄制工作,为该剧的摄制活动提供了重要帮助,系共同侵权人,应就侵害陈喆摄制权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未经陈喆许可,擅自改编涉案作品创作剧本《宫锁连城》及对上述行为提供帮助,并以该剧本为基础拍摄、发行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了陈喆依法对涉案作品享有的改编权及摄制权。必须指出,就剧本和小说进行利用的方式有多种,但拍摄成影视作品的方式则是其中最具市场影响和商业价值的利用方式,因此,未经许可改编剧本小说和摄制对于著作权人的利益影响巨大。

  《宫锁连城》剧本及电视剧实质性整体改编了涉案作品,《宫锁连城》现有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重要情节及情节串联整体的创作表达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涉案作品,是涉案作品的主要创作表达,据此可以认定涉案作品在《宫锁连城》剧本及电视剧中被使用的程度较高。在此情况下,如果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未经许可所实施的侵权发行行为得以继续,将实际上剥夺陈喆对于其作品权利的独占享有,并实质阻碍或减少陈喆作品再行改编或进入市场的机会,有违公平原则。

  权利人合法有据的处分原则应当得到尊重,只有当权利人行使处分权将过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关联方合法权益时,才能加以适度限制,以保障法律适用稳定性与裁判结果妥当性的平衡。截至原审庭审结束时,电视剧《宫锁连城》已经持续公开播映超过8个月,尽管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未按照原审法院要求提交编剧合同及发行合同,基于市场合理价格及商业交易惯例判断,余征应已取得了较高金额的编剧酬金,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应已取得了较高的发行收益。在此情况下,基于本案中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的过错及侵权程度、损害后果、社会影响,判令停止复制、发行和传播电视剧《宫锁连城》,不会导致双方之间利益失衡,故应判令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及传播。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应就其侵害陈喆改编权、摄制权的行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鉴于陈喆就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仅针对余征提出,应视为陈喆自愿放弃对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的该项民事权利主张。

  陈喆在起诉状及原审庭审陈述中均表示,在发现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侵权情形之时,陈喆正在依据涉案作品进行电视剧《梅花烙传奇》的剧本改编,因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的侵权行为而不得不停止《梅花烙传奇》的剧本创作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的侵权行为,对剧本《梅花烙传奇》的创作造成了实质性妨碍与影响,但对于已实际造成的损失,陈喆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本案中,陈喆主张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作为损害赔偿的计算依据。原审诉讼中,陈喆要求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提交电视剧《宫锁连城》编剧合同,以确定其编剧酬金陈喆要求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提交电视剧《宫锁连城》发行合同,以确定其各自发行《宫锁连城》的获利情况。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在明显持有编剧合同及发行合同的情形下,以上述合同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未提供,且并未就陈喆的上述主张提出其他抗辩证据或充分、合理的反驳理由。因此,推定陈喆在原审庭审中主张的余征编剧酬金标准及《宫锁连城》的发行价格具有可参考性。

  自2014年4月8日起,电视剧《宫锁连城》已经在湖南卫视等多家电视台卫星频道完成首轮及二轮播出,在多家视频网站进行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公开可查的数据资料显示,该剧的电视收视率及网站点击率均较高,参考同期热播电视剧应有的市场发行价格,陈喆主张基于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的违法所得给予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具有合理性,且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应当能够全面而充分的弥补陈喆因被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陈喆关于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的诉讼请求,缺乏充分的依据,将根据涉案作品的性质、类型、影响力、侵权使用情况、侵权作品的传播时间与传播范围、各侵权方应有的获利情况以及陈喆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因素综合考虑,酌情确定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赔偿陈喆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的数额。

  鉴于本案纠纷为侵权诉讼,属于给付之诉,而诉讼请求应指向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具体内容的民事责任,对于侵权行为性质的认定则属于此类案件审理中应当查明和认定的内容,因此,关于陈喆要求认定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及东阳星瑞公司侵害其改编权和摄制权的诉讼请求,在判决中予以明确但不作为判决主文的内容。

  综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十四)项、第十一条第四款、第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六)项、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判决:一、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二、余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新浪网、搜狐网、乐视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向陈喆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致歉声明的内容须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送法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在《法制日报》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余征承担)三、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陈喆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五百万元四、驳回陈喆的其他诉讼请求。

  余征、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均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均请求撤销原审判决,驳回陈喆的全部诉讼请求。

  余征主要的上诉理由为: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原审判决对陈喆主张权利依据的认定存在严重事实不清。原审判决认定陈喆于1992年创作完成《梅花烙》剧本,但陈喆仅提交了一份2014年7月打印的所谓的《梅花烙》剧本,并未提交1992年创作完成的任何作品。原审法院既不调查也不核实相关事实,片面依据陈喆提交的不能排除是根据已播放电视剧内容逆向整理的文字打印稿进行比对,进而认定余征侵权,属于认定事实不清。2、原审判决认定陈喆是《梅花烙》剧本唯一著作权人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有瑕疵,且和现行法律构成重大冲突。即便按照原审判决所谓的“电视剧《梅花烙》的公开播出可以推定为剧本《梅花烙》的公开发表”,《梅花烙》剧本的著作权人也应为电视剧《梅花烙》署名的“编剧:林久愉”,陈喆无权提起本案诉讼。陈喆虽提交了林久愉的个人声明,但原审法院对此份证人证言未要求证人出庭接受质询便予以认定,程序明显存在瑕疵,且原审法院对于林久愉不享有著作权的解释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二、原审判决认定《宫锁连城》剧本、电视剧侵犯涉案作品的改编权、摄制权与事实和法律严重相悖。1、原审判决对《梅花烙》和《宫锁连城》剧情梗概、情节安排顺序的归纳等多处与事实严重不符。2、《宫锁连城》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与《梅花烙》存在实质性差异,根本不是以《梅花烙》为基础进行的改编及再创作。3、原审判决虽在陈喆主张的21个情节中认定9个情节构成实质性相似,但该认定与事实根本不符,相关情节既在表达上不构成相似,余征提交的证据也充分证明了相关情节属于公知素材或适用场景原则或者属于有限表达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4、《宫锁连城》和《梅花烙》在整体情节排布及推演中根本不存在实质性相似,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5、原审判决以受众调查作为侵权认定的重要考量因素明显不当。6、即使陈喆主张的事项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宫锁连城》剧本与涉案作品未构成实质性相似。7、原审判决认可陈喆提交的“人物关系对比图”和“相似情节比对表”,并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但上述图表既不是起诉状的内容,也不是本案证据,没有进行当庭质证。8、《宫锁连城》剧本和《宫锁连城》电视剧是两个不同的作品,各自的著作权人也根本不同。但原审法院却将其混在一个案件中进行审理,且判令不同作品的不同权利人承担相同的连带责任,明显属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三、原审判决判令余征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于法无据。1、赔礼道歉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的情况,而改编权和摄制权不涉及任何人身权利,原审判决判令余征赔礼道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且严重违反了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2、原审判决酌定余征与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万达公司、东阳星瑞公司连带赔偿人民币500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和司法实践存在重大冲突。3、原审判决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于法于情于理不符。

  湖南经视公司主要的上诉理由为: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原审判决在多处“推理”判案时出现重大偏差。1、原审判决在《梅花烙》剧本剧情梗概、情节安排顺序存在多处归纳不准确之处。2、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万达公司向原告提交了其与被告湖南经视公司签署的《联合投资摄制电视剧协议书》”,但湖南经视公司从未与万达公司签署过任何协议。3、原审判决认定“五被告均认为,林久愉在剧本《梅花烙》的创作过程中执行了相关整理工作”,但湖南经视公司始终表述的是林久愉系《梅花烙》剧本的原创作者,而非整理工作。二、原审判决认定主要事实证据不足或认定证据错误或出现无证据的“事实”,导致原审判决结论所依据的事实不成立。1、原审判决仅凭陈喆自述便认定剧本《梅花烙》于1992年10月创作完成,陈喆未提交《梅花烙》剧本的原始剧本、底稿或原始的故事大纲、分集梗概等原始创作过程的证据,也未提交电视剧《梅花烙》,更未经比对,原审判决认定“依据该剧本拍摄的电视剧《梅花烙》内容与该剧本高度一致”,再以推理方式认定《梅花烙》剧本内容的线、原审判决仅凭林久愉的《声明书》及怡人公司的《确认书》,错误认定《梅花烙》剧本的著作权人是陈喆。林久愉和怡人公司出具的证据属于证人证言,应当出庭作证并经质证才能判断其效力。3、原审判决无证据证明《梅花烙》小说具有不同于《梅花烙》剧本而存在的独创性以及《梅花烙》小说系根据《梅花烙》剧本改编而来。4、陈喆提供的部分网络“调查数据”不应作为证据成为侵权认定的重要考量因素。5、原审判决无证据认定湖南经视公司深入介入了《宫锁连城》剧本的创作工作。6、原审判决无证据认定湖南经视公司等联合摄制方对余征侵害《梅花烙》剧本改编权的行为提供了帮助。7、原审判决无证据认定《梅花烙》小说广泛发行及市场影响力、知名度以及电视剧《梅花烙》在大陆地区广泛发行传播及较大的公众认知度。8、原审判决无证据证明《宫锁连城》电视剧已经在湖南卫视等多家卫视频道完成首轮及二轮播出。三、原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1、根据电视剧《梅花烙》的署名,林久愉是《梅花烙》的编剧,《梅花烙》剧本的著作权人是林久愉。林久愉作为陈喆的学生与其关系良好,怡人公司的负责人是陈喆的儿媳妇,即使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其与陈喆存在利害关系,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同案中,万达公司也声明其仅是“挂名”,而其他真正的版权方共同出示书证证明万达公司不是版权方。原审法院却仍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有关署名的规定,认定万达公司系版权方,据此取得管辖权,并认定万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即便万达公司进一步出示了《联合投资摄制电视剧协议书》的原始书证,原审法院却作出了不能对抗第三人的认定。原审判决对在电视剧中有关编剧或版权人署名的相同性质问题的认定上自相矛盾,未适用统一的认定标准。2、小说《梅花烙》不具有独创性,不是剧本《梅花烙》的改编作品。3、湖南经视公司等制片方未侵犯涉案作品的改编权。湖南经视公司等制片方购买剧本《宫锁连城》进行摄制,依法进行立项、备案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部行政许可,包括《发行许可证》等,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湖南经视公司从未与《宫锁连城》剧本作者合意借鉴或侵犯第三方作品,更未参与剧本《宫锁连城》的创作,根本不存在为侵权“提供帮助”的行为。即使剧本《宫锁连城》侵犯改编权,也是在创作完成时侵权行为即实施完毕,与仅购买了有限时间摄制权的购买方无任何关联。即使剧本《宫锁连城》900个以上情节中仅有9个情节与剧本《梅花烙》相似,据此要求制片方发现如此微小比例的侵权情节,也远超过制片方应负“合理注意义务”的程度。4、湖南经视公司等制片方未侵犯涉案作品的摄制权。著作权法规定的摄制权是将原作品进行摄制,针对本案而言就是对剧本《梅花烙》进行摄制,而湖南经视公司并没有此摄制行为。湖南经视公司等是基于剧本《宫锁连城》进行摄制,无论剧本《宫锁连城》是否为改编作品,都依法享有著作权,从形式上看,余征是剧本《宫锁连城》的著作权人。湖南经视公司等的摄制已得到该剧本著作权人的授权,未侵犯著作权人权利。5、两部作品的人物设置与人物关系不存在“改编及再创作关系”。原审判决在比对人物设置及人物关系时,强调认定人物关系应当基于“特定人物发生的故事情节”,但原审法院忽略了本案不是基于特定事实进行创作。在比对中,原审判决仅概括列举了几个所谓相似桥段,既没有区分相关桥段的公知来源,也没有剔除基于场景原则下的逻辑必然性,造成思想和表达的混同,更重要的是,忽视了对各个人物性格和形象的设置,不同性格人物在同一场景下也会有不同的人物表现,带给受众的观感体现也将完全不同。6、原审判决认定两部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9个情节仍属于思想,而且与《宫锁连城》的相应情节在具体表达上也不构成实质性相似,部分来源于公知素材,部分来源于传统戏剧桥段的有限表达,不受著作权法保护。7、两部作品在整体上也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本案不应适用整体比较法,而应当适用部分比较的方式。原审判决运用的整体比较法,未区分思想和表达,仅凭抽象印象来判断会造成思想和表达的混淆,更无法判断对作品的相似感觉到底主要来源于作品的思想还是表达,原审判决也未剔除两部作品在运用共同公有领域素材所带来的情节编排或逻辑推演的必然性,且在对两部作品的概述中遗漏了诸多独创的或带来不同受众体验的情节,按照需要对两部作品进行了截取、拼凑、概括,人为造成两部作品整体相似的假象。原审判决在对两部作品21个具体情节比对中,却又适用了部分比较法,造成了同一案件中适用了不同的比较方法。8、原审判决判令停止复制、发行和传播《宫锁连城》电视剧于法于情于理不符。如果剧本《宫锁连城》侵权,应结合湖南经视公司等系购买剧本《宫锁连城》、未参与剧本创作、所有摄制行为的程序和内容均得到并符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电视剧《宫锁连城》仅9个情节实质性相似、侵权程度、电视剧《宫锁连城》仅在一个卫视播映完毕而未有二轮及地面台播映,不可能取得较高发行收益的事实,同时结合《梅花烙》作品已经20年未改编、未进入市场,电视剧《宫锁连城》未来继续播映事实上未阻碍陈喆再改编,考虑到陈喆的诉讼请求均涉及著作财产权,其“损失”就是授予第三方改编权所得到的回报才是较为合理、公平的理解,通过判决赔偿方式达到实质取得改编权授权的目的,而不停播更有利于平衡双方利益,有利于公众享受更多的文化成果,否则既停播又判令超出实际损失的赔偿,实际上过大保护了陈喆的权益,显然导致双方利益失衡,也不利于原作品的进一步传播。9、原审判决判令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错误。原审判决不适当地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认为湖南经视公司未按陈喆要求提交发行合同等,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作出判决。湖南经视公司认为即便在无证据证明违法所得的情况下,按该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原审法院仍应依法“酌情”判决,但原审法院却违反法律规定,判决超出50万元的上限。

  东阳欢娱公司主要的上诉理由为: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1、原审判决对《宫锁连城》侵犯小说《梅花烙》著作权的事实认定错误。原审判决认定小说《梅花烙》具有不同于剧本《梅花烙》的独创性,小说《梅花烙》是剧本《梅花烙》的改编作品。改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只能主张其在改编中演绎新创部分的著作权。但根据原审判决书及其附表,陈喆就小说《梅花烙》提出的17个情节侵权指控与剧本《梅花烙》21个情节侵权指控内容重合,与改编新创的内容及其相应著作权无关。2、原审判决对剧本《梅花烙》及发表的事实认定有。